晚上10点半左右在三岔路口我和老婆开面包车由南向西拐弯,车开的很慢突然从南方开来一辆小车速度非常快最少120码,刹车刹了8米多(而且刹车痕迹都是曲线的不是直线的说明速度相当快)直接撞向了我的车身,我的车都被撞了起来差点翻车,幸好我们双反人员都没受伤万幸。对方做副驾驶的下车和我理论了几句我就直接报了警。驾驶员下车后直接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我听见他说他没驾驶证,我老婆和围观群众也听到了,他一起做副驾驶的人和司机打电话的人都叫他跑,做副驾驶的人还说他有驾驶证叫他跑他来顶,然后那个驾驶员就打了个的跑向北面我叫他也不理围观群众都说驾驶员跑了,后来交警来现场我就说了驾驶员跑了,那个对方做副驾驶的就拿他的驾驶证交给交警,但我和我老婆都说不是他开的车,交警问我们也问他了他也不说话了默认了,交警就没要他的驾驶证只要了行驶证还给他拍了照。等到现场勘查完车斗严重授勋被拖到停车场。第二天我去事故大队处理,在那里录了笔录,交警说要等对方人来才能处理叫我等电话。请问这样的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处理,我的面包车基本上被撞报废了,要是对方跑了不来处理怎么办?听交警说对方车辆保险也过期了车辆可能也是租的,这样的情况我就在家一直等交警电话吗?我的损失怎么办啊?我的面包车只有交强险还要报保险吗?请高人帮着分析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