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分裂症老公要离婚有什么法律保障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老公有精神分裂症,妻子可以和老公离婚,解除二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对于因男方患精神分裂症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且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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