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0}}-2014.7.3.8 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每层停靠
2 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 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 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 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7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拓展资料
消防电梯是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与救援使用且具有一定功能的电梯。因此,消防电梯具有较高的防火要求,其防火设计十分重要。我国大陆地区,真正意义上的消防员电梯非常少见,见到的所谓“消防电梯”只是具有消防开关动作时,返回预设基站或者撤离层功能的普通乘客电梯,不能在发生火情时搭乘。
参考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九江市质量监督信息网 消防电梯—百度百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