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是您全责的话,一般来说你个人的住院治疗的费用是可以走医保的。发生交通事故报销医保的前提是,事故认定有存在自担的责任,才能报销,第三人责任部分,不予以报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免责条例,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但是,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事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
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 从定义上来看,有他人(第三人)造成的意外伤害,比如被车撞伤,被高空抛物砸伤等,都不在
医保报销范围内,只能找“第三人”进行赔偿。不过法律上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第三人不支付,医保可以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如果需要医保先行支付,需要个人向当地社保机构书面申请。这个过程可以想象是比较慢的,毕竟追偿的事情谁都不想做啊。
2. 从定义上看,由于自己造成的意外(非第三人),医保是可以报销的。比如个人不小心导致的摔伤、
烫伤都可以报销。
3. 如果既有自己的责任又有他人的责任,这种存在多方责任的情况,经有关部门认定,可以报销自己承担责任的那一部分医疗费用。 另外,如果经过法院判决,第三人未能全部赔偿,剩下的部分医保可以报销。但是这个每个城市的规定不一样,这个比较复杂。
4. 那因为自己的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医保能报销吗? 各地不一样,有的是不给报销的,而且有的医院明确写着“交通事故不能走社保”。
除了《
社保法》三十条的约定,隐瞒欺诈行为、故意犯罪、
酒驾、自杀、斗殴、吸毒、酗酒导致的意外也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这种违法行为同样也不在
商业保险报销范围内。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