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劳动监察大队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类型。
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扩展资料:
参公事业单位的相关属性:
1、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一般事业单位来说,两者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实行公务员制度,后者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录、晋升、薪酬、退休、养老等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录制度,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人员招录必须遵守《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系列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监察大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公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