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份在一家公司实习,当时叫公司填就业协议书,然后行政部很拽的样子就盖了个章,上面全都空着,而且也不告诉我什么时候给我填一句话都没有,可这样拿回学校去学校不算你已经签了呀,而且那段时间学校催的很紧,我一着急就自己填了上去,上面档案接收单位写的我们公司,工资胡乱写了个1500上去。等我毕业转正后,向公司打申请要将档案和户口转入公司,公司却说协议上是我自己填的不算数,而且公司隶属部门和工资还都填错了,如果要转的话得从学校再申领一份。请问我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该怎么办?
你如果没有到学校和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和敲章过,就直接让学院老师出个遗失证明,就可以重新领了。
要是你已经在学校和高校就业中心登记过了,那么你的就业协议书已经生效了。你想重新领就业协议书,必须原单位出具毁约证明,才能够重新领到就业协议书。
扩展资料: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