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发生车祸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不保意外的,如果购买了商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报销。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
扩展资料: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门诊补偿中,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医院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住院补偿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手术费,报销范围是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是不可以全额报销的。
镇风险基金补偿是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