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天跟朋友一起出去办点事,在路上把一个横穿马路的人给刮倒了,那人的女婿知道后,跑来打了我,把人送医院以后,因为确实有伤转院了,我妈妈陪着去了,我因为被打伤没跟去,我弟弟知道后来看我,我不放心我妈想去看看,我弟弟觉得我有伤没让我去就跟他的朋友去了伤者去的医院,去了以后碰上了打我的人,2人起了冲突,然后就打起来了,被我弟弟的朋友把人给打成颅骨骨折,后来我弟弟跟他的朋友被以涉嫌寻衅滋事而刑事拘留,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判刑?要是拘留会是多长时间?非常感谢!另外打人的工具是被打的人的岳母用来打我弟弟他们的被抢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