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09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员工辞职时如果没有任何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单位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相应的离职手续,如果单位不出具,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
第2个回答 2018-07-30
案情不具体,无法进行具体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辞职,提前一个月履行通知义务就可以,到时候可以自动离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7-31
不可以,员工离职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力,员工有辞职打算后,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告知期满,视为劳动关系解除,如果你的单位很难缠,递交出面辞呈并保留证据,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应该在十五日内转移社保和档案,如果单位不转移社保关系,对劳动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离职过程中,劳动者也应该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工作、财务和办公用品交接,如果签订培训协议,并在协议服务期内,也应该做好违约金赔偿工作。
第4个回答 2019-11-15
你不续签即可,不要强行离职,提前一月书面告知公司即可。如果单位不同意,可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必须发放工资与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