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面积计算时,有些建筑不被计入面积范围。那么,您了解哪些建筑是不被列入计算面积的吗,共有建筑又包括哪些呢?请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哪些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1.突出房屋外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以及突出于房屋外墙面的阳光窗。
2.无上盖的架空通廊、走廊、檐廊、挑廊等。
3.无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装饰性的花架、凉棚、雨棚、亭、塔等建筑。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5.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6.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7.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水箱、冷却塔(池)、储油(水)池、储仓、临时货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8.与房屋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9.供检修、消防等使用的室外爬梯以及无结构设计,依山就势修建的梯道或台阶,虽可作为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的水箱(池)、建筑物下的水池、化粪池等。
11.建筑物玻璃幕墙仅作为装饰,幕墙与建筑物的外墙间的空间。
12、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等。
13、主要作为公共使用,带社会公益性质的室外楼梯。
14.骑楼、过街楼的底层非建筑物自身功能需要,主要为公共服务用作市政道路街巷通行的部份。
15.建筑物内仅作为通风或采光的天井,不论是否有透明顶盖,都不算建筑面积。
何为共有建筑面积
1.幢内共同使用的设备用房:包括变电室、供水房、二次供水房、贮水箱房、电话交换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风机房等,以及其他在功能上为整幢、某一层或某几个单元服务的为基本生产或生活必需的设备用房。
2.按自然层计算面积的包括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道、通风井、管道井、提物井、室外楼梯等垂直通道。
3.辅助或管理用房,包括为本幢服务的值班警卫室、设备维修管理房、位于天面的楼梯间。
4.墙体面积,包括本幢楼各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和整幢房屋外墙水平投影面积总和的二分之一。
5.本幢的公共门厅、大厅、过(走)道、门廊、门斗等水平通道。
6.其他建在幢内,仅供本幢使用的共同使用的面积。
通过以上了解,希望大家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对住房面积也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