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司决定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而我第2天决定辞职,和公司提出后,决定不签劳动合同了,这时候辞职可以立刻走人吗,还是要再做30天? 公司认为我已经转正了,就算是正式员工了,需要30天前提出,而且公司主动找我签劳动合同,而我拒绝,错误在我。 而我自己认为因为我要辞职了,所以才不签的,没有签合同,那我随时可以走,是这样的吗?
劳动法中的哪条可以找到依据?谢谢
我2月4号进入公司实习,6月26号拿到毕业证书,到公司报道。公司认为6月26号之前我都是实习期。6月26号之后不用试用期直接给我转正,并到7月15号提出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让我7月16号交。我7月16号提出辞职,并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立刻走人吗? 另外我6月26号之前的工资公司是发给我了,但是没有给我交纳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应当交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认为6月26号之前是都实习,不是试用,不用交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现在已经7月23号了,我想7月24号辞职可以吗。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签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