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您公司的安排明显超过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向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上违法延长工作时间这两处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同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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