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体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领购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事业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事业单位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个体工商户:如果个体工商户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主体必须是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必须在税务机关进行了发票领用登记,并取得了发票领用证明;
3、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发票内容,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4、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开具,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5、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存根,以备税务机关查验时使用。
综上所述,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个体工商户,这些主体通过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满足税务合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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