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2-01-26
可以签订,法律并无禁止劳动者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会给新单位带去风险,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前提是与原单位沟通,原单位无异议,并且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新单位也可能因为员工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