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法条关于刑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刑诉法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