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对于符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的,符合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拟开办私人医疗机构的法人,应向当地卫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预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或登记证明;
2 、《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表》
3、 设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4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5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
6 、建筑设计
平面图和科室设置平面图
7 、选址报告
8、 场所使用权报告
9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