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