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扩展资料:
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转学
第五条:学生异地转学凭转学证.转学联络单.户口暂住证办理,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第六条:原则上私立学校不允许往公办学校转入。毕业年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在本地不准转学。
第七条:学生因家迁(户籍变更)需转学、家长应持户口 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填写转学两联单,由学校输入电脑、盖章。向学生家庭所在学区学校发送转学证书。
第八条:学校接到转学证书,核对户口迁移情况后,填写两联单、盖章。学生家长持户口、学校盖章的两联单,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在微机中进行审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
1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 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5 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6 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7 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8 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学习
大学生转学参考:
1.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台湾小学课程的学习领域主要有语文学习领域(包含国语文、英语、闽南语、客家语与原住民语,国语文在小学称作国语,中学称作国文)、生活课程(小学1、2年级的科目,为自然与生活科技与社会的合并科目)、数学、社会、自然与生活科技、艺术与人文、健康与体育、弹性、综合活动,以及重大议题(资讯教育、环境教育、性别平等教育、人权教育、生涯发展、家政教育)其使用课本因学校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各领域的简单介绍:
国语:语文能力是学习及建构知识的根柢,语文学习培养学生灵活应用语文的基本能力,为终生学习奠定基础。
生活课程:培养日常生活的礼貌以及生活上的注意事项等。
数学:培养学生数学的逻辑推理能力。
社会:涵盖了历史、地理、公民等不同领域,让学生了解这个环境与社会。
自然与生活科技:包含了科学、天文、自然观察等,提高学生追求实证的态度。
英语:因教育部重视英语,因此于2003年增加英语科目。
音乐:学习音乐,以提高学生艺术气质。
视觉艺术(旧称美劳):初步让学生体验美术,主要制作手工、画、折纸等艺术作品。
电脑:让学生初步认识电脑操作,以求跟上时代脚步。
健康与体育:以口语传达、动态教学等方式,让学生培养运动习惯并领略健康的重要性。
弹性:此课是为了增加某些科目的节数,由教师自行决定的课。
综合:课程主要以学习单字、看影片为主,其范围广大,做为教授人生道理等的教育课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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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扩展资料: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转学,需要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链接:转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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