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违章短信提示30日内处理,是必须要去,不可和年检一起。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车辆违章规定在30日去处理的,是必须要去处理的,如果不处理,过期后会有滞纳金的产生,以每日3%罚款金额的速度增长,一直涨到罚款金额的数目就不再增长。
一般来说,违章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就行。但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是有明确的期限的,否则要加收滞纳金。既然短信通知要求在30日内去处理,还是主动去处理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主要有2种。一是现场违章开单。二是电子违章记录。现场违章开单通常是由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开具处罚决定书。当然也有是城管执法人员开罚的,因为车辆要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场地,属于违反城市管理条例,也属于城管部门管辖。
参考资料:违章-百度百科
一、是必须要去,不可以和年检一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违章未处理后果:
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当你违章后没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你已经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消除的,
还应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才能消除积分的,会给你带来很多不便。
法律依据
处罚依据
1、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记分依据
2、记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违章
车子违章短信提示30日内处理,是必须要去,不可和年检一起。
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
扩展资料:
车辆违章处理流程
1、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
2、持有工商银行牡丹卡的可以到工商银行柜台处理违章。
3、需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和本市工商银行核发的交通牡丹卡,到所在地任意工商银行网点柜台处接受处罚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违章
是必须要去,不可以和年检一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章其他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