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鞋厂已经工作十年了,只有签了一份合同,2004年到2007年的,新合同到现在也没有续签。现在厂里要裁员,请问补偿金怎么算?另外厂里要安排我到其他部门上班,我不想去,这样我不接受的话,会不会就拿不到赔偿金了?现在厂里说只给我们部门放假一个半月,说不愿意做下去的就写辞职书,然后给发工资,我们怎么办?我厂里的社保已经交了6年了,如果被辞退的话,有没有需要特别注意到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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