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前我前夫向他朋友借了15万工程周转,这笔钱是打在我卡上,然后被前夫取走,我并未花他一分钱,也没有用在生活所需上面,同时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朋友出具借条,过了两年感情也因为前夫出轨原因离婚了,但是离婚协议上面说债务都是他的,孩子是我的然后还有一台车也给我。但是事过了一年我前夫因为被起诉了,后来得知,离婚后她又把那张借条重新写了,日期是我离婚之后大半年的时间(由于有利息,连本带利大概23万,与他朋友商量分期付款,但是还是资金周转困难)。后被他朋友起诉,由于他朋友把我也一起告了,这样的钱我都没有用,也没有花多少在家庭上面应该承担吗?毕竟都离婚了,但是我又不懂法律,不知道怎么办。
是婚后欠的,关键问题他根本没有收益,那时候项目做亏损了。他的相关朋友都可以证明项目亏损
追答婚后欠的,已经与你无关了,你不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