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从劳动法里面提现到对于离职员工的档案,由签订离职协议当天起,是规定公司最少要保存二年的时间,但并没有明细地规定最长的保存时间。
劳动法并没有明细提及最长保留人事档案的时间,公司应该按照公司内部文件的规定对人事档案进行管理,最低保存二年以上。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目的:
1、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2、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3、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劳动合同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公司内部人事档案信息,保存年限至少保存二年。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手续,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请、解决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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