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伤,已责任认定对方全责,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伤,已责任认定对方全责,电动车被对方拿去维修了,人轻伤,没住院,但需要每天去医院换药,对方说的赔偿我不满意,现在该怎么办?还有责任认定后赔偿有期限吗?

接下来就是等治疗终结后要求赔偿了。

在赔偿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先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有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负全责的,则当事人的合理的损失都应该由对方进行赔偿。
而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的,在起诉时应将对方的事故责任人和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由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如果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再要求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7-25
如果你们达不成调解,那你就只有通过起诉索要了,对方的车辆是否有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保险起见别超过一年就可以追问

对方有保险,关于误工费,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工资证明和完税证明,我的工资没交税怎么办?只能开工资证明可以要求误工费吗?误工时间是要去医院开休息时间还是单位开证明?如果要走上诉的话,是个什么流程,去哪起诉?

追答

去你们交警队相应的法院起诉,索要误工费需要劳动合同,误工证明(时间根据遗嘱走),然后工资条或者工资卡,完税证明没有不是不能要误工费了,只是证据没那么齐全,如果法院审理,就看法官怎么看了

第2个回答  2020-10-08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