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有人欠钱一直不还,就告上了法院。法院说找不到这个人,而且这个人也没有财产。想让我们申请终结执行裁定书,告诉我们是形势上的结案。还说如此我们如果有线索还可以找他们让他们执行。是这样吗?如果我们申请了,那就是说他们不会管这件事了吗?还是说如果申请了,我们要钱的事情就没有法律效力了?我们可以不申请吗?终结执行裁定书在法律上起什么作用?还有说找到线索可申请强制执行是什么概念,什么是线索,申请是否顺利等?很多问题。希望能得到详细的回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