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上轿车与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电瓶车全责在现场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电瓶车不应该会是全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瓶车是非机动车,轿车是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各种责任划分比例如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0%-20%的赔偿责任;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追答

朋友,你现在有两个解决办法。
1.认个倒霉,商量好事情让走就行。
2.拨打交通事故电话122,由交通事故科解决这个事情,没别的办法。
对了,报警后,一定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叫保险公司取证赔偿你的损失。

追问

我的情形是,我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电瓶车到机动车道碰我的,

追答

你最好商量着解决事情,省得花冤枉钱,报警了没准叫你赔他钱呢!

不报警叫他赔你一些钱是没问题的,他们懂什么,懂交通法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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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9
一,先由轿车的强险在无责任限额内赔偿电瓶车的损害。
二,剩下的所有费用,由电瓶车承担。
如果有商业保险,按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赔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个回答  2021-10-19
我今上午刚刚处理了这样的事故。。。。应该最有发言权。。。
我是机动车,在一个路口和电动车相撞,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我是在车道正常行驶,大半车身都过去了,电动车突然打方向撞到我车后门把手那。
交警事故判定书是电动车全责,我没有责任。
但是,由于我是机动车,所以我车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给电动车驾驶员支付医疗费(不超过1800),误工费(不超过一万几好像),电动车维修费(不超过200),超出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由电动车驾驶员自己承担。
电动车需要给我包赔我的车的维修费。
第3个回答  2015-01-08
电瓶车是不存在全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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