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撞车,车主不在,跑了算肇事逃逸吗?

如题所述

严格来说当然算逃逸,而且是属于交通肇事行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属于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行为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力,造成死亡,或侵犯公私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尚不够刑事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应当给以交通管理处罚的行为。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扩展资料

车停车场被撞坏肇事者逃逸车主处理方法:

1.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现场;

2.可找停车场调取监控录像等手段,核实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并通过停车场核查车主信息、联系方式,找对方车主索赔(对方车主可向其保险公司报案办理索赔);

3.如无法核查到逃逸车辆的信息,也可以向停车场索赔(停车场有保管责任);

4.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车主可以选择向对方车主、停车场索赔或者向投保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承担车辆定损金额的70%,不足部分车主仍然可以向对方车主或者停车场索赔。

综上所述,遇到此类事故,建议车主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引处理。

出险后,尤其是出现了较大的损失时,保险公司需要现场进行多维度查勘、核损,一般要核实停车场监控录像、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险事故证明等重要证据资料,在核实确属保险责任后会依据保单或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肇事逃逸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车停车场被撞坏肇事者逃逸 修车费找谁赔?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4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属于肇事逃逸。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以下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扩展材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

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

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

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

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

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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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1

严格来说当然算逃逸,而且是属于交通肇事行为。

交通肇事行为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力,造成死亡,或侵犯公私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尚不够刑事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应当给以交通管理处罚的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有违章行为和交通肇事行为的当事人给予的行政制裁的交通肇事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与危险驾驶罪的联系。

虽然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

但二者也是有联系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对不利后果的发生只能持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但肇事者的违章驾驶行为在主观态度上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由此可见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两个罪名之间有密切联系。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由违章驾驶行为和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构成的。当由于危险驾驶行为致人死伤或损失重大财产时罪名就以交通肇事罪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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