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A、朋友B开了一个餐饮管理公司。我们3个想以公司公司开一个小吃店,店个人工商登记注册,以我名字登记。其中我们想发动身边的朋友一起开。开店投资总金额是50万,我和朋友A、朋友B开的餐饮管理公司出资10万,占20%股份,其他的分成5000一份,分散到我和朋友A、朋友B的亲人朋友上面了。等于我们的其他亲戚朋友一共80人占股90%,前面我说了,这个小吃店是个人工商登记注册的,以我个人名义注册的,80个朋友亲戚加我们一个公司这样合作(公司+个人)做生意违法(公司+个人)吗?属于非法集资吗?我们总金额只是50万,而且限制了最大参与人数也只是81(1是我们3个人的公司 80是我们的亲戚朋友),我们也明确了投资风险共同承担,没有包赚的保证说法。亏了一起亏,赚了按比例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