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80人加一个公司一起合伙做开店的法律问题

我和朋友A、朋友B开了一个餐饮管理公司。我们3个想以公司公司开一个小吃店,店个人工商登记注册,以我名字登记。其中我们想发动身边的朋友一起开。开店投资总金额是50万,我和朋友A、朋友B开的餐饮管理公司出资10万,占20%股份,其他的分成5000一份,分散到我和朋友A、朋友B的亲人朋友上面了。等于我们的其他亲戚朋友一共80人占股90%,前面我说了,这个小吃店是个人工商登记注册的,以我个人名义注册的,80个朋友亲戚加我们一个公司这样合作(公司+个人)做生意违法(公司+个人)吗?属于非法集资吗?我们总金额只是50万,而且限制了最大参与人数也只是81(1是我们3个人的公司 80是我们的亲戚朋友),我们也明确了投资风险共同承担,没有包赚的保证说法。亏了一起亏,赚了按比例利润。

你们这是一种投资行为,不是非法集资。内部:只是你是显明代理,他们是隐名的,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外部:对这个小吃店,你独立承担对外责任,然后可以依据合同向你的合伙人追偿。按照你所说的,你们这是一种商业行为,不是违法犯罪,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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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13
合伙经营,就是共有权利,也共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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