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又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我和上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只是提出过口头辞职申请,老板同意了。又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同时,上一家公司老板迟迟不给开离职证明,并以此为威胁,借口未完成工作交接,继续为他做事。如果上家公司老板起诉的话,我需要付什么责任?谢谢

按合同违约责任约定办。
双方没有约定的,只要不带走原东家的商业机密这些,或者您的离开没给原东家造成较大损失,一般没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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