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的赔偿问题

家在重庆渝北两路,房屋(两层)是在房主还是农民户口时修建的,大约二

十年前,后来大约八年前由于工厂倒闭转为城市户口,四年前,又加盖一层

。现在要拆迁,问这房子是按照农村户口赔偿还是应按照城市户口赔偿!
我听父母说:他们去问了相关部门,说是房屋是户主在农村户口修建的,所

以房产证是农村的,但是考虑到户主现在是居民,可能采取1陪3的方式。但

是现在农村的房子最好的赔偿才三四百一平米,而居民则是按照商品房赔偿

!我想知道按照现在按照法律到底该怎样进行赔偿?谢谢!

第1个回答  2010-10-30
1、如果政府发布了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公告,而你又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没有搬迁的根据法律法规可以强制拆迁。
2、拆迁虽然是一种民事行为,但有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为,因为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政府发布公告规定期限搬迁,作为被拆迁人就有了依法实施搬迁的义务。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实施,但需先到公证部门办理证据保全和补偿资金的提存公正。
4、建议你先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法规和拆迁程序,查找出程序的漏洞后在复议或起诉时,以程序不对为解决拆迁争议的突破口。
第2个回答  2010-11-13
关键问题是产权人名字 根据你现有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只能说明房子是你爸爸所有
房屋拆迁针对的是房子,而非房子产权人是谁, 不论是你爸爸还是你妈妈,要拆迁都是要拆迁补偿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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