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筹建期开办费可以计入在建工程吗?

如题所述

“按新准则筹建期开办费不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而是计入管理费用
不是的。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但是没有取消长期待摊费用啊,如果开办费较大,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少于税法规定的3年摊销。
开办费,顾名思义,是费用,就不能资本化处理,计入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资本化处理的科目,在建工程最后要结转到固定资产的,而开办费是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如果开办期有建设项目或采购材料或购买固定资产,这些就必须资本化处理,计入相关资产账户,而不能作为开办费了。
对于2013年已计入长期待摊费用2014年如何处理?
按3年平均分摊,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分摊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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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9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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