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的30天是否公司应该支付工资

请教给位达人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人提交辞职报告之后的30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工资。
期间由于经理准许他不来公司,这30天他没有来公司。这样的话此人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呢?

我现在知道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觉得员工在提交书面辞职信后30天依旧为用人单位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应该说是辞职之后30天没到公司上班,这30天是没有工资的。之后去公司领取的是这30天之前的工资。追问

请教您了

这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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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0
应该支付,否则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追问

但是我咨询了几位律师,律师说实质上没有上班,不应该支付工资的。

追答

公司经理通知并不代表公司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停工期间劳动者的关系仍然在企业,那么就应当由企业支付基本工资。当然前提是劳动者并未另行找到工作。

追问

大师

但是企业已经在收到辞职报告后就做了减员了。

追答

有没有向员工下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正常企业裁员,需要报工会批准,人数多的还要报劳动局备案,否则就是无效的。

追问

我说的减员是指的公司在社保上做了减员
不是企业裁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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