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比如说今年在广州开了个餐饮店,并且办理了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然后营业,但是一年后想关闭这店面,到上海去开一个同类型的店面,那这个时候 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要不要重新办理?
本地营业执照不可以在外地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