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前儿童记忆的过程包括

如题所述

记忆的过程包括:识记、保持、回忆和再认三个环节.

(一)识记

识记是记忆过程的第一个环节,是指个体获得知识和经验的过程,它具有选择性的特点. 它是一个反复 感知的过程,多次地看、听、想、触摸等就形成了联系,即刺激物和信号之间建立了联系.

根据识记有无目的性,可以把识记分为无意识记和有意识记两种.无意识记指事前没有明确目的,也不 需要意志努力的识记.有意识记是有明确的识记目的,需要意志努力,并运用一定方法的识记.

(二)保持

保持是指已获得的知识经验在人脑中的巩固过程,它是记忆过程的第二个环节.大脑就像一个仓库,把我们感知的信息存放在里面.但这种存放却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先后学习的材料在头脑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我们大脑本身的一些生理机制,识记的材料在保持过程中总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和遗忘.

所谓遗忘就是对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再认和再现,或者是错误地再认和再现.保持和遗忘是相反的过程, 也是同一记忆活动的两个方面:保持住的东西就不会被遗忘,而遗忘了的东西,就是没有被保持.保持越多, 遗忘越少.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遗忘是有规律的.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最早对遗忘现象作了比较系统的 研究,并绘制了艾宾浩斯遗忘曲线.

遗忘曲线表明,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识记后在头脑中保持的材料随时间的推移是递减的;这种递减在识记后的短时间内特别迅速,遗忘较多;随着时间的进展,遗忘逐渐趋缓; 相当时间后几乎不再遗忘.因此遗忘的规律是先快后慢

所以学习后及时复习是十 分必要的. 遗忘有各种情况:能再认不能回忆,叫不完全遗忘;不能再认也不能回忆,叫完全遗忘;一时不能再认或 回忆,叫临时性遗忘;永远不能再认或回忆,叫永久性遗忘.

(三)回忆和再认

回忆和再认是在不同的条件下恢复过去经验的过程,是记忆过程的第三个环节.过去经历过的事物不在面前时,能把它们在人脑中重新呈现出来的过程称为回忆;过去经历过的事物再次出现在面前,能把它们加以确认的过程称为再认.

既不能再认又不能回忆的现象称为遗忘,遗忘是保持的对立面. 识记、保持、再认和回忆这三个过程,是有密切联系的.识记、保持是再认和回忆的前提;再认和回忆是 识记与保持的结果和证明.简单地说,这个过程就是记忆.因此,也可以说,“记”是“忆”的前提,“忆”是“记” 的结果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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