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很简单,现在麻烦点!
可以采取赠与的方法,比过户便宜点
大额的有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如果南京是4%的契税!各地可能会有小不同!
房屋赠与的转移登记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
登记要件
①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②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
③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④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现在要麻烦点,根据最新出台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http://www.chinatax.gov.cn/view.jsp?code=200610131516074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