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在香港生孩子是香港户口。《基本法》第24条规定,出生婴儿的父亲、母亲一方或双方必须是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是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本港连续居住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其子女才可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
根据香港的基本法规定,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的内容进行广义的解读来说:在港出生的婴儿要获得居港权,必须符合三项条件,即婴儿的夫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者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已在港居留7年以上;又或者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然而,2001年7月20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对首宗内地人香港生仔是否拥有居港权案作出判决,内地父母在港出生小孩庄丰源拥有居港权。香港属于英美法系,实行判例法制度。这个案例就被普遍适用,也就是说,凡是以后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均可以根据这个判例获得香港居民权。
扩展资料:
大陆人申请香港户口,根据香港政府入境处的政策:
一、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通俗:香港投资移民,现已暂停)
a 无犯罪纪录
b 连续俩年拥有不低于1000万的资产证明
c 投资1000万港币在香港金融市场,如: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七年以上时间(房产不算)
二、来港投资开办/参与业务签证(通俗:香港商业移民)
a 无犯罪纪录,拥有学士学位
b 大陆有自己的公司,个人净资产在400万港币以上
c 需在港成立公司,聘请2-3名香港员工
三、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通俗:香港工作签证移民)
a 无犯罪纪录,拥有硕士学位
b 有香港缺乏的特别技能
c 须已确实获得香港公司聘用
四、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通俗:香港优才计划)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通过「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评核。
(注:此计划名额极少,不是名人很难通过。)
五、亲属移民香港 (通俗:香港团聚移民)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
在香港出生的婴儿即属香港公民,从而享受香港居民多种的优势和福利:
1、香港政府从未制定限制生育政策,只要合法居留,孕妇在香港生育,小孩出生后立即获得香港永久身份,并享受香港的儿童福利。
2、欧美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给予香港居民宽松的移民及留学条件。香港护照享有全球135个国家免签证,增加香港居民向外就业及发展的机会。
3、 香港的社会福利 (享有失业救济金、退休金和老人生活金等社会福利,香港65岁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低收入人士每月可向政府申请综缓,小孩的父母在60岁的时候可以移民到香港成为永久性居民)。
4、香港的医疗福利(香港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技术,享有终生免费公费医疗,香港男性平均的寿命达到78岁,女性更达到83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双非”儿童遇尴尬 内地户籍难转港籍变“鸡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