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2008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为13.6万元,公司以开出承兑商业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生产领用原材料40万元。
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80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为建造新厂房购进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3.4万元。(用于建筑物在建工程的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予以转出)
月末因管理不善造成一批原材料被盗,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已经相应管理层批准处理。
要求: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