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2年多,现被公司解雇(没签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令2008年版的《劳动合同法》有这样一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定书面合同的,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我可否视为公司在劳动合同未满的情况下解雇我?如果这样我应该的到怎样的赔偿?
谢谢回答!

1、《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1年以内应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超过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以所说的借口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而且,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应该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3、关于维权: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调解。首先,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工资单(条)、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照、工作服、考勤表、同事证词、录像或者带有名字和单位公章的文件等等,以上这些证据只需要提供一种就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仲裁就会受理。拿着这些证明到仲裁去拿申请表,填写后递交申请,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通知是否受理,如果仲裁受理,那么会在45日内作出调解或裁决。另,仲裁受理后,是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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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5
这样是可以的,首先你应当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通过你的同事作为人证来证明。其次在到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三,仲裁不行再到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2010-04-25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待遇。单位违法解除的,还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6
补偿如下
1 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合同 则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2 给11个月双倍工资支付
3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4 补交保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4-25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如没有欠薪,可以主张11个月工资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八十七条单位须赔偿你四个月工资;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扣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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