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签了,实习期去了公司觉得公司不好,不想接着在这个公司做了。需要付违约金吗?档案怎么说呢?

是这样的,大四上学期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协议上写了档案要寄到公司那边的人事局去。因为签三方的时候公司的人已经离开了,所以我们把三方协议签好后寄给了公司,今年2月份按要求到了这个公司实习一个月,毕业后再签劳动合同,但是这个时候公司还没有把该给我们的和该给学校的那一份协议寄回来。3月份也就是这个月,我们都觉得这个公司没有他讲得那么好,工作也不满意,都不想留在这个公司了。如果毕业后我们不和他们签劳动合同,我们需要付违约金吗?我们的档案会到哪里呢?如果到了毕业的时候我们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就不还三方协议怎么办呢?谢谢大家了。

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你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其一是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按着劳动法原单位接到辞职信以后一个月内不答复视为有效,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档案等;其二是让原单位给你出具解约函,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然后拿着空白的三方协议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继续择业。第一个途径没有违约金的问题,也不受原来单位的制约,并且工龄可以接续。缺点是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招聘、大多数国有企业等就业机会要求必须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你办理辞职以后就是去了宝贵的机会。第二种办法的优点是改派以后就业范围不受限制,缺点是原用人单位给你出具解约函会向你提出违约责任追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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