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样报警才会有用。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先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4、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报警是可以的,但最好的处理途径是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负责处理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面提交仲裁申请书,因没有劳动合同,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劳动仲裁基本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08
给私人老板打工,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报警,但是只能作为一种取证方式,作为劳动纠纷最好向劳动仲裁部门求助。

劳动雇佣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到实际情况,主要要保留好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然后人证也是重要的证明。
第3个回答  2018-03-30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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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2-21
不给工资,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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