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7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发布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机构汽车贷款、风险管理、附则6章35条,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汽车经销商发放的用于采购车辆、零配件的贷款。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五)经销商、经销商高级管理人员及经销商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的客户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贷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