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租一年的房子。签合同也是一年的,并且交了500元押金。但是刚到半年,并且我们刚交完下一季度的房租之后一周,房东就找我说她跟她老公离婚了,这个房子判给她了,现在她没地方住了,要回到这个房子来住。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提出违约金的问题吗?真够气人的了,工作还忙,哪有时间找房子啊!况且我租的房子便宜,才700一个月,但是现在出去找房子两室一厅怎么也得800-900呀!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违约金或者是搬家损失费呢?郁闷!
可以。合同没有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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