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今年以应届生身份考了广州的公务员,考完试后我就先找了一份工作,工作了大概一个月左右,公司帮我交了社保。可广州的分数出来,我进了面试,我现在想问,公司买了社保以后是不是就不属于应届毕业生了啊?我办的暂缓就业是不是就失效了?有高人可以回答么?
P.S.我顶着没签合同
我的待业证已经办下来了,可是我怕最后政审会出问题
购买社保通常是需要挂靠单位的,需要和单位有相应协议才能缴纳的社保,跟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协议后就算落实工作单位了,所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后就不算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还属于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什么样的才算应届生?毕业两年也算应届生吗?应届生是否仅仅指大四或研三的学生呢?今年毕业但是已经签了合同工作了算应届生吗?
应届生省份,其实对于想进入体制内(如:公务员考试、国企、事业单位等等)的同学比较有用,对于进入体制外(如:外企、私企等)的同学,则没那么重要。
应届毕业生一般分为两种:
首先解释一个名字——择业期。
根据国家公考有关文件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理论上是这么说,但实际执行大相径庭。每个公司、每个部门、每个城市,定义可能都不一样。
在蛙哥看来,是不是应届生,有个文件是你重要的身份证明,那就是——报到证。
报到证,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
也就是说,报到证只能由应届生持有,只有你找到工作以后,学校会把你的单位写进报到证,这样你是以应届生身份入职。
那么有人问了,我毕业后工作一段时间辞职,而且在工作所在城市缴纳了社保,还算应届生吗?
举个例子来和大家分析一下
对于体制内单位,个人档案一般保存在本单位,因为体制内单位一般具有档案接收资格。
而体制外单位,没有个人档案接收资格,体制外员工的个人档案一般保存在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每个地方命名不一样。
其实,对于应届生身份,多数企业通俗的理解是大四或者研三未毕业或者毕业半年以内的学生(学制2.5年研究生一般认为毕业一年内还算应届生)。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务必弄清楚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然后再做选择。
购买社保还属于应届毕业生。
购买社保通常是需要挂靠单位的,需要和单位有相应协议才能缴纳的社保,跟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协议后就算落实工作单位了,所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后就不算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还属于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扩展资料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