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名称和盖章名称不一致,有效吗?

如题所述

合同签署名称和盖章名称不一致,应当以盖章的名称为准。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当事人,其他条款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国家或行业标准、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有利于实现合同的目的及诚信原则等进行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