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纳木法典》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早于《汉谟拉比法典》)。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前2006年),创始人乌尔纳木(约公元前2113~前2096年在位)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总揽全国大权。?统一两河流域的法律,适应奴隶制的发展和奴隶主镇压奴隶反抗的需要,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他下令用苏美尔文写成了一部适用于乌尔全境的法典,这便是《乌尔纳木法典》。 这法典包括序言和正文29条(传下来的只有23条)两大部分,没有结语,主要涉及政治、宗教和法律等方面。序言宣称,是神授予乌尔纳木统治权力,乌尔纳木在人世间的行为是按照神意,确立「正义」和「社会秩序」,并列举了他在保护贫弱、抑制豪强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现已发现的最早抄本大约是巴比伦时代的,但大部分已毁损,仅存几条残片。从破损较严重的法典残片看,法典的主要内容是对奴隶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刑罚等方面的规定。如:将逃亡奴隶捉回的奴隶主要给捕捉者适当的报酬;伤害他人的身世要处以酷刑并罚款;禁止行巫术;破坏他人耕地者要支付食物赔偿;女奴对女主人不敬则予体罚。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如犯通奸罪则处死等等。这些条文充分表明了当时立法已采用罚金赔款等方式逐步取代同态复仇。 《乌尔纳木法典》无论在内容上或形式上,都有创新之处,在西亚地区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后来两河流域各国制定的法典影响颇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