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书和违约金的问题

我是一名10年的应届毕业生,去年的时候,跟公司A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里面没有说具体的违约金是多少,但在录用通知函里面有说违约金要5000元(我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是2300)。实习了四个月,觉得工作不适合我,找到了另外的一家公司B。现在不想在公司A做了,但是一时又交不起违约金。学院追求就业率,辅导员建议我们在试用期的时候走人。这样子就不用交违约金了,但是,这样子公司A到时候不愿意放人,把我们的档案扣下来,就麻烦了,还是要交违约金。怎么样处理会比较好呢,希望大家能给我点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明确规定:
  ……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所以你考虑的违约金问题无须担心,自己可以好好研究下劳动法,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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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2
对于违约,一般学校要求有正当理由的与签约单位协商,即征的单位同意,否则不能另行签约。至于如何征得单位同意,就要靠自己了,大部分是要交违约金的,如有机会,应早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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