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办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我公司这个月刚拿到税务登记证,这个月才开始算正式投产,前几个月的开办费应怎么做会计科目?我公司开办是叫人家代办的,是代办公司先垫资100万的(以后代办公司要抽回资金的
),但是我们用的都是老板自己拿的现金,就相当以后要还的,那我的会计科目应该如何做?代办公司抽回资金后,我们怎么会计处理?很头疼

1、老板自己出的现金,用于企业的开办事宜,其中,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部分,分录为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 其他应付款-老板

用于开办期间费用的,分录为
借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 其他应付款-老板

因为现金并不是你们公司自己支出的,而是老板垫付的,所以不能走现金科目,只能挂其他应付款。

实际归还款项的时候
借 其他应付款-老板
贷 现金
这样就可以了。
2、关于抽走资金的问题,这个比较棘手,因为工商和审计对于这类资金往来是非常关注的,所以很难处理干净。通常企业常用的做法是做借款处理
借 其他应收款-××公司
贷 银行存款
同时,挂帐的公司最好是有多家,而且资金数额也不要正好一百万,这样不会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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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20
最好以存货的名义百家成本.那样就不会挂应收了.我不能说太细.不然很容易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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