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还在实习期的本,开的我家人的车、昨天过路口时正常右转,前面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在右转车道,我本来车头都过去了,后来那个人躲旁边的积水,往我这边靠 结果给蹭倒了,脚上擦了点皮,没啥大碍。我下车就去看他怎么样,过了一会我看没啥事,又堵着车我就把车靠边了,算是破坏了现场吧?当时也蒙圈了,没想那个,后来带他去买了点药,人家说要去医院拍片子,我有急事不愿意去,说给她点钱,他不要非说去医院 我说你报警吧,后来警察来了把我行车本给他了 看也没啥大事就让自己先协商 不行再去事故科,后来我家人来了带她去医院,拍个脚片子 还拍脑ct 花了差不多800多 后来又管我们要2000多的误工费营养费啥的。然后写了个协议算是私了清了。我们当天下午也报保险了(车全限) 保险公司的去了躺医院,他们这算是讹人么。?还有我们这些费用保险公司能给报销么?需要什么凭证>? 这件事是不是怨我动车了? 以后碰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处理最好?谢谢!
那个协议写的是误工费和营养费 也按了手印 经事故科认定后 找保险公司也不能报m么? 最起码医药费什么的有票据能报吧
追答具体就不清楚了,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我记得上次我朋友那个事故除了修车费其他的什么都没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