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城城郊的农村看中了块2亩多的半坡耕地建个别墅,村里只给土地使用权,没产权。 在网上看了类似到农村买块地自建房,虽然有使用权,但是属于“小产权”,处于被拆迁而得不到赔偿的危险。 我是本县城镇户口,我妻子是本县另一个农村户口。 我妻子是否能把户口迁入当地农村户口,从而变成当地农村户口,得到更多土地使用利益,不怕被征收和拆除? 我能在这2亩多的地上建多大的房子? 网上朋友有知晓这些问题的,请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