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市新都区三河镇一个农村,最近我们这里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就说要占用我们的土地和房屋,(土地已经在这个月发放了青苗补助费,补助费是1115元/亩,房屋说是明年年初占用).不知是否合理? 还有最重要的是想了解一下房屋的赔偿问题.说明一下我的家庭情况: 爸爸、妈妈、姐姐、姐夫、姐姐的小孩、我的丈夫;(姐姐、姐夫、 姐姐的小孩)他们一家三口的户口是另开的,我的户口是和爸爸、妈妈一起的,我丈夫的户口迁不到我们这里,所以到现在我丈夫的户口也在他内江老家(农村)。 ①我想知道占用了我们房屋后我们能得到一个怎样的赔偿?! ②是按每一个人直接赔偿多少个平方?还是以每人多少钱买多少个平方? ③我丈夫是否还能赔偿一部分? ④我和我妈妈、爸爸的户口是否能分开?(因为也曾听说是按户口来赔偿的,那我的户口永远只能和我妈妈一起,对我和我丈夫太不公平了吧,说是要是有个小孩的话也能多赔偿一部分,我丈夫什么也没有) ⑤房屋占用后会涉及到一个过度费的问题,我也想知道每月的费用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