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如果办了营业执照,是否相当于我房子在工商局登记了,变成商业用途?那我是不是要交税?而且目前租客肯承担税,但是如果他走了,那下一租客不一定需要办营业执照的哦,那是不是相当房东自己要一直担税?问题2:如果给租客办了营业执照,那是否相当于房东就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一旦该《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做出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房东是否会很麻烦?问题3:如果给租客办了营业执照,他不继续租房了,那万一租客没注销营业执照,按照一个地址一个营业执照的原则,那房东再继续出租房子时,是不是不能办营业执照了?